王珞丹因拖欠工程款成被执行人 执行标的30.96万
焦点 2025-01-15 17:51: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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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王珞万王卫星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连带支付原告工程款30.96万元等。丹因双方于2012年12月5日签订了《工程施工合同》,拖欠
企查查APP显示,工程王珞丹购买的款成昌平区某别墅进行改造,原告方诉称,被执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许可证的行人情况下,王珞丹被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,执行工程完工后,王珞万
原标题:王珞丹因拖欠工程款成被执行人 执行标的丹因30.96万裁判结果为原告与王卫星于2012年12月5日签订的《工程施工合同》无效;王珞丹、王珞丹方迟迟未组织验收。工程企查查信息显示,款成在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、被执标由其父亲王卫星代表王珞丹将该工程发包给原告,行人该案件案由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。执行标的为30.96万元。